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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失火罪】文盲农民失火烧山被判刑
来源:汪雪飞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3-27
浏览量:614

【失火罪】文盲农民失火烧山被判刑

【审理机关】:浙江省某人民法院

 

【案情介绍】

陈某是一老实巴交,目不识丁的农民,为补贴家用,2015年1月陈某在后山架电网捕兔子,因机器发生故障,导致失火烧山,火势蔓延烧毁了隔壁邻居的大片自留山,该案经法律援助中心指派,由汪雪飞为陈某提供辩护。

【审理结果】

法院经审理以失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。在看守所羁押5个月的陈某被当庭取保释放。

【律师说法】

汪雪飞律师收到指派后立即到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陈某,当时陈某已经被羁押近5个月。汪律师觉得,陈某是一个非常老实的农民,说话时也是一直低着头,他知道自己犯了罪,已经做好蹲监狱的心理准备。在详细了解了事情发生以及到案经过后,汪律师发现陈某的行为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,但起诉书对此并未认定。于是,汪律师马上和陈某家人联系,做了调查笔录,并将证据提交法庭。经庭审,法官认为陈某事发后在家打包好被子等待公安来抓,并如实供述,属于自首行为,依法可从、轻减处罚,因而作出如上判决。

本案【关键词】失火罪  辩护律师  当庭释放   缓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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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汪雪飞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8*********0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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