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雪飞律师亲办案例
【诈骗罪】大学生诈骗被判刑
来源:汪雪飞律师
发布时间:2017-03-27
浏览量:798

【诈骗罪】大学生诈骗被判刑

【审理机关】: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

【办案律师】:汪雪飞律师   15957887360    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

【案情介绍】

2015年,20岁的王某在广东本地某大学毕业后,因与家庭成员关系紧张,在外租房生活,谈恋爱后手头紧张,因略懂淘宝运营技术,王某想到利用这一技术骗取钱财,2015年初王某骗取了浙江某淘宝网店店主22万元,2015年5月,浙江某派出所远到广东将正在网吧上网的王某抓获,并羁押在看守所,王某的父亲通过网络联系到汪雪飞律师,简单沟通后并办理了委托手续,由汪雪飞为王某提供辩护。

【审理结果】

开化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在看守所羁押7个月的王某被当庭取保释放。

【律师说法】

本案汪雪飞律师从侦查阶段介入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法院审判,全程介入跟踪,在每一个阶段都与办案人员深入沟通,将可能不涉及犯罪的金额一点点剔除,涉案金额从最初的22万元最终被认定为14.5万元,同时汪雪飞与受害人见面沟通,说服他对被告人出具了谅解书。本案庭审相当激烈,最终被告人被法庭判处缓刑释放,取得非常好的辩护效果。

【关键词】诈骗罪  辩护律师   缓刑

 

以上内容由汪雪飞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汪雪飞律师咨询。
汪雪飞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322好评数6
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16楼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汪雪飞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8*********090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浙江-宁波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宁波市鄞州区南部商务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16楼